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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金針 8件漂白劑不合格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轄內餐飲店、市場、大賣場、量販店抽驗金針共20件,其中8件二氧化硫超量,衛生局已要求立即下架,對於不合格產品供應商將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明,8件違規產品,其中6件上游位居外縣市,已移請所轄主管衛生機關追辦;另2件本轄業者陳稱係向花東金針業者購入,衛生局後續追查其來源。如為製造或加工業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倘業者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則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二氧化硫有助食材不易褐變,因此常被用來作為漂白劑,但會以亞硫酸鹽存在食品中,食入過量的亞硫酸鹽則可能會造成呼吸困難、腹瀉、嘔吐等症狀,特別是氣喘病的患者,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
    衛生局同時呼籲民眾謹慎選擇商譽良好、完整包裝之產品,製售業者應確實保留進出貨憑證,落實自主管理。各食品添加物的相關資訊,歡迎民眾上衛生局官網http://www.health.ntpc.gov.tw/submenu.aspx?uid=543「食品添加物專區」查詢參考。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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