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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驗 

發布日期:2023/04/19

 請問新北市中和區民眾若有行政相驗業務需求時,該如何尋求協助?

  1. 衛生所平時在宅病故協助遺體相驗作業,依個案是否提供醫院開立病危通知或診斷書作判斷,決定是否開立,若無疑慮由衛生所醫師到現場評估後,依行政相驗流程辦理。若有外傷或疑慮則無法開立,協助轉介警察局(派出所)依司法相驗辦理。
  2. 如遇假日,可撥打衛生所值班人員手機尋求協助(如連結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10370###)。值班人員將留下申請人姓名、喪家地址及聯絡電話後回報主任或醫師,醫師將與喪家聯繫後續事宜
  3. 如遇主任或醫師出國,休假等因素無法前往時,衛生所值班人員亦會提供民眾其他相關行政相驗指定醫療機構
  4. 注意事項:
    1. 非病故者(如自殺、他殺、車禍等意外死亡)或身分不明者,不予受理;請逕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
    2. 設籍本市因病死亡者及老邁在家中死亡者或設籍外縣市且大體停放於本市殯葬所者,方可申請行政相驗。
    3. 請家屬先準備:
      1. 疾病診斷證明書或生前就診病歷摘要
      2. 申請人及死者身分證。
    4. 受理轄區:係指大體停放所在地衛生所

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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